DB11∕182-2003 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非正式版)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摩托车和在用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试验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用摩托车和在用轻便摩托车,包括气体燃料车辆和两用燃料车辆。 根据《2013年标字第19号(总第144号)》文件,自2013年12月31日起复审通过,该标准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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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关键词: 排气 轻便 摩托车 排放 稳态